专业代码
35
专业名称
经济统计学
选科要求
物理
专业全称
经济统计学
专业备注
暂无数据
专业类
经济学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经济学
是否新增
新增
专业水平
省一
本专业硕士点
暂无数据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0.081
全校硕士专业数
52
全校博士专业数
24
全校硕士专业
应用经济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统计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城乡规划学;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设计学;金融(专硕);应用统计(专硕);法律(专硕);社会工作(专硕);教育(专硕);建筑(专硕);城乡规划(专硕);电子信息(专硕);机械(专硕);材料与化工(专硕);资源与环境(专硕);能源动力(专硕);土木水利(专硕);交通运输(专硕);工商管理(专硕);公共管理(专硕);会计(专硕);美术与书法(专硕);设计(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城乡规划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数学;物理学;统计学;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水利(专博);资源与环境(专博);机械(专博);材料与化工(专博)
转专业情况
大一学期末,成绩专业前15%可以全校选择,前20%可以院内选择。
一.转专业的条件
(一)一年级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超过70分(含);
(二)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转专业只限一次;
(四)确有专长,更适合在其它专业学习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
(二)定向培养的学生;
(三)内地民族班、文艺特长班、体育特长班的学生;
(四)其他学校规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