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05
专业名称
能源动力类
选科要求
物理和化学
专业全称
能源动力类(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专业备注
(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专业类
能源动力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工学
是否新增
暂无数据
专业水平
国一
本专业硕士点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能源动力(专硕)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0.081
全校硕士专业数
52
全校博士专业数
24
全校硕士专业
应用经济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统计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城乡规划学;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设计学;金融(专硕);应用统计(专硕);法律(专硕);社会工作(专硕);教育(专硕);建筑(专硕);城乡规划(专硕);电子信息(专硕);机械(专硕);材料与化工(专硕);资源与环境(专硕);能源动力(专硕);土木水利(专硕);交通运输(专硕);工商管理(专硕);公共管理(专硕);会计(专硕);美术与书法(专硕);设计(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城乡规划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数学;物理学;统计学;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水利(专博);资源与环境(专博);机械(专博);材料与化工(专博)
转专业情况
大一学期末,成绩专业前15%可以全校选择,前20%可以院内选择。
一.转专业的条件
(一)一年级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超过70分(含);
(二)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转专业只限一次;
(四)确有专长,更适合在其它专业学习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
(二)定向培养的学生;
(三)内地民族班、文艺特长班、体育特长班的学生;
(四)其他学校规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