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33
专业名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选科要求
物理和化学
专业全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类)
专业备注
(师范类)
专业类
计算机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工学
是否新增
暂无数据
专业水平
国一
本专业硕士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0.04
全校硕士专业数
51
全校博士专业数
12
全校硕士专业
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科学技术史;生态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艺术学;设计学;金融(专硕);法律(专硕);社会工作(专硕);教育(专硕);体育(专硕);国际中文教育(专硕);应用心理(专硕);翻译(专硕);新闻与传播(专硕);博物馆(专硕);电子信息(专硕);材料与化工(专硕);工商管理(专硕);公共管理(专硕);图书情报(专硕);音乐(专硕);舞蹈(专硕);戏剧与影视(专硕);美术与书法(专硕);设计(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中国史;化学;地理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世界史;心理学;教育学;教育(专博)
转专业情况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
第九条每年4月初,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及就业状况,统一确定并公布全校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人数。
第十条每年4月30日前,志愿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并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申请事项用表》,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
第十一条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学生参加5月份的转专业考试。
第十二条转专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考试内容着重考核学生全面素质及学习能力;面试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