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18
专业名称
考古学
选科要求
历史
专业全称
考古学
专业备注
暂无数据
专业类
历史学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历史学
是否新增
暂无数据
专业水平
国一
本专业硕士点
考古学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0.053
全校硕士专业数
50
全校博士专业数
12
全校硕士专业
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科学技术史;生态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艺术学;药学(专硕);金融(专硕);法律(专硕);教育(专硕);体育(专硕);国际中文教育(专硕);应用心理(专硕);翻译(专硕);新闻与传播(专硕);电子信息(专硕);机械(专硕);材料与化工(专硕);资源与环境(专硕);生物与医药(专硕);工商管理(专硕);公共管理(专硕);会计(专硕);旅游管理(专硕);音乐(专硕);舞蹈(专硕);戏剧与影视(专硕);美术与书法(专硕);设计(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考古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教育(专博)
转专业情况
一、 转专业的条件及要求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校内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2、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3、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的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转入上一批次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5、无其它正当理由的。
二、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