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1R
专业名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选科要求
物理和化学
专业全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晋中校区)
专业备注
(晋中校区)
专业类
计算机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工学
是否新增
暂无数据
专业水平
国一/国特/省重
本专业硕士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0.099
全校硕士专业数
56
全校博士专业数
22
全校硕士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统计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城乡规划学;软件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设计学;应用统计(专硕);体育(专硕);翻译(专硕);建筑(专硕);电子信息(专硕);机械(专硕);材料与化工(专硕);资源与环境(专硕);电气工程(专硕);能源动力(专硕);土木水利(专硕);工商管理(专硕);公共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工程管理(专硕);音乐(专硕);舞蹈(专硕);美术与书法(专硕);设计(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力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专博);资源与环境(专博)
转专业情况
第一条 本科生转专业应以维护教育公平,尊重学生志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
第二条 每个专业(类)允许申请转专业的人数原则上为该专业(类)现有人数的10%,申请转出的人数超出允许数时,按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从高到低排队来确定,学生因病需调整专业的除外。
第三条 每个专业(类)允许转入的人数原则上为该专业(类)现有人数的3%。 第四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