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28
专业名称
软件工程
选科要求
物理和化学
专业全称
软件工程
专业备注
暂无数据
专业类
计算机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工学
是否新增
暂无数据
专业水平
国一
本专业硕士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0.088
全校硕士专业数
53
全校博士专业数
16
全校硕士专业
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统计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艺术学;设计学;金融(专硕);应用统计(专硕);法律(专硕);体育(专硕);国际中文教育(专硕);翻译(专硕);电子信息(专硕);机械(专硕);材料与化工(专硕);资源与环境(专硕);电气工程(专硕);能源动力(专硕);土木水利(专硕);生物与医药(专硕);工商管理(专硕);公共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工程管理(专硕);音乐(专硕);舞蹈(专硕);美术与书法(专硕);设计(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力学;物理学;公共管理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专博);电子信息(专博)
转专业情况
(一)学生学习期间出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
(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三)经拟转入专业考核,学生确有其专业学习特长;
(四)原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前5%以内的学生允许在全校范围内调整专业,原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前6%至10%的学生允许在学院(系)内部调整专业(从2005级开始执行);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