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1T
专业名称
法学类
选科要求
不限
专业全称
法学类(法学、知识产权)
专业备注
(法学、知识产权)
专业类
法学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法学
是否新增
暂无数据
专业水平
国一/国特
本专业硕士点
法学;法律(专硕)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0.162
全校硕士专业数
62
全校博士专业数
19
全校硕士专业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艺术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金融(专硕);应用统计(专硕);税务(专硕);国际商务(专硕);法律(专硕);社会工作(专硕);国际中文教育(专硕);应用心理(专硕);翻译(专硕);新闻与传播(专硕);出版(专硕);博物馆(专硕);电子信息(专硕);机械(专硕);材料与化工(专硕);资源与环境(专硕);电气工程(专硕);能源动力(专硕);生物与医药(专硕);工商管理(专硕);公共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图书情报(专硕);音乐(专硕);戏剧与影视(专硕);美术与书法(专硕);设计(专硕);文物(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态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统计学;电子信息(专博)
转专业情况
(一)新生转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符合当年招生章程规定的转专业考分及其他相关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定额转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提交转专业申请,经考试选拔合格的在定额内办理转专业手续:
1.第二学期的在校生;
2.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年级、专业排前20%的学生(学生所选修学分不得低于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学分);
3.选修课、必修课全部及格;
4.通过转入专业所在院系的选拔、考核。
(三)其它转专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特长,并能提供充足的理由,由所在院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