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J1
专业名称
法学
选科要求
不限
专业全称
法学(综合评价招生)
专业备注
(综合评价招生)
专业类
法学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法学
是否新增
暂无数据
专业水平
暂无数据
本专业硕士点
法学;法律(专硕)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0.043
全校硕士专业数
43
全校博士专业数
5
全校硕士专业
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海洋科学;统计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药学;工商管理学;艺术学;药学(专硕);金融(专硕);法律(专硕);社会工作(专硕);翻译(专硕);出版(专硕);电子信息(专硕);机械(专硕);材料与化工(专硕);资源与环境(专硕);电气工程(专硕);能源动力(专硕);生物与医药(专硕);工商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工程管理(专硕);戏剧与影视(专硕);美术与书法(专硕);设计(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转专业情况
一、 计划比例:
各专业转入的学生数量不超过该专业2015级学生总数的10%。
二、 申请条件:
全日制2015级本科在校生(非高职学生)第一学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 学业成绩良好,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以上者;
2. 确有某种专长,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例如:已经公开发表拟转入专业方向的论文、著
作、作品,或在省级及以上拟转入专业方向学科竞赛中获奖,且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