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H3
专业名称
建筑学
选科要求
物理
专业全称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与韩国光云大学合作)
专业备注
(中外合作办学)(与韩国光云大学合作)
专业类
建筑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工学
是否新增
暂无数据
专业水平
国一/国特
本专业硕士点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建筑(专硕)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0.024
全校硕士专业数
37
全校博士专业数
3
全校硕士专业
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学;力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设计学;应用统计(专硕);资产评估(专硕);社会工作(专硕);翻译(专硕);新闻与传播(专硕);建筑(专硕);电子信息(专硕);机械(专硕);材料与化工(专硕);资源与环境(专硕);土木水利(专硕);交通运输(专硕);风景园林(专硕);工商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工程管理(专硕);设计(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土木水利(专博)
转专业情况
第三条 转专业总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本科招生人数(不含第六条规定的特殊录取类型者)的10%以内。
第五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需学校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二)在某专业领域确有专长,如在国家或省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获得科技成果或获得国家专利(需由专家委员会审核、面试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