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V7
专业名称
生态学
选科要求
物理和化学
专业全称
生态学(地方专项计划)
专业备注
(地方专项计划)
专业类
生物科学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理学
是否新增
新增
专业水平
暂无数据
本专业硕士点
生物学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0.049
全校硕士专业数
45
全校博士专业数
12
全校硕士专业
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资源管理;艺术学;设计学;金融(专硕);应用统计(专硕);教育(专硕);体育(专硕);国际中文教育(专硕);应用心理(专硕);翻译(专硕);博物馆(专硕);电子信息(专硕);材料与化工(专硕);电气工程(专硕);能源动力(专硕);公共管理(专硕);旅游管理(专硕);图书情报(专硕);音乐(专硕);戏剧与影视(专硕);美术与书法(专硕);设计(专硕);文物(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哲学;中国史;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数学;物理学;生态学;统计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教育(专博)
转专业情况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专业特长或兴趣,转入新专业更利于个人发展的。 2.确有学习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3.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须出具三级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材料)的。
4.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或休学学生,入(复)学时学校已停办其原专业的。
5.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校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其专业的。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尚未取得正式学籍(未报到入学、未通过入学资格审查、未缴费、未注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