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25
专业名称
法学
选科要求
不限
专业全称
法学
专业备注
暂无数据
专业类
法学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法学
是否新增
暂无数据
专业水平
省一
本专业硕士点
法学;法律(专硕)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0.194
全校硕士专业数
43
全校博士专业数
19
全校硕士专业
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数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林学;水产;工商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学;应用统计(专硕);法律(专硕);社会工作(专硕);翻译(专硕);新闻与传播(专硕);电子信息(专硕);机械(专硕);资源与环境(专硕);生物与医药(专硕);风景园林(专硕);农业(专硕);兽医(专硕);林业(专硕);工商管理(专硕);公共管理(专硕);会计(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作物学;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生态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学;生物工程;园艺学;林学;农林经济管理;农业工程;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学;兽医(专博);生物与医药(专博);风景园林(专博);电子信息(专博)
转专业情况
1.报名。5月11-5月19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2015-2016-1学期成绩单,报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2.审核。5月23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将通过审核的学生申请表签署意见后,连同学院汇总表(含电子版)一起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复核。
3考核。接收学院根据GPA成绩按照招生计划与复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复试工作在6月3日前完成。
4.录取。依据考核总评成绩(其中,GPA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