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32
专业名称
能源与动力工程
选科要求
物理和化学
专业全称
能源与动力工程(未来能源与动力创新实验班)
专业备注
(未来能源与动力创新实验班)
专业类
能源动力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工学
是否新增
暂无数据
专业水平
省一
本专业硕士点
能源动力(专硕)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0.231
全校硕士专业数
64
全校博士专业数
33
全校硕士专业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统计学;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网络空间安全;基础医学;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设计学;金融(专硕);应用统计(专硕);税务(专硕);国际商务(专硕);保险(专硕);法律(专硕);教育(专硕);国际中文教育(专硕);翻译(专硕);新闻与传播(专硕);博物馆(专硕);建筑(专硕);城乡规划(专硕);电子信息(专硕);机械(专硕);材料与化工(专硕);资源与环境(专硕);能源动力(专硕);土木水利(专硕);生物与医药(专硕);工商管理(专硕);公共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工程管理(专硕);美术与书法(专硕);设计(专硕);文物(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土木工程;力学;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数学;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设计学;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外国语言文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中国史;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生物学;药学;理论经济学;新闻传播学;土木水利(专博);机械(专博);能源动力(专博)
转专业情况
第二章 转专业或专业类
第七条 一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或专业类,原则上要求跨专业类(专业分类按教育部公布的相关文件,下同)。
第八条 二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一般只能在相近专业之间进行。
第九条 其他情况转专业
存在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学生,也可申请转专业:
(一)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校内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经学校认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