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29
专业名称
环境科学与工程
选科要求
物理和化学
专业全称
环境科学与工程
专业备注
暂无数据
专业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工学
是否新增
暂无数据
专业水平
暂无数据
本专业硕士点
资源与环境(专硕)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暂无数据
全校硕士专业数
1
全校博士专业数
暂无数据
全校硕士专业
资源与环境(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暂无数据
转专业情况
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的基本条件
第一条新生报到入学后,原则上在所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自愿申请参加专业调整的有关考核和审查:
(一)经学校考核认定确有专长,进行专业调整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我校另一专业继续学习者。
(三)经学校认定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进行专业调整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退伍复学时,因原专业停招、撤销等原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