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56
专业名称
临床医学
选科要求
物理和化学
专业全称
临床医学
专业备注
暂无数据
专业类
临床医学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医学
是否新增
新增
专业水平
暂无数据
本专业硕士点
临床医学(专硕)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0.183
全校硕士专业数
58
全校博士专业数
24
全校硕士专业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地质学;生物学;科学技术史;生态学;统计学;光学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软件工程;基础医学;中药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艺术学;临床医学(专硕);金融(专硕);应用统计(专硕);法律(专硕);社会工作(专硕);国际中文教育(专硕);翻译(专硕);新闻与传播(专硕);博物馆(专硕);城乡规划(专硕);电子信息(专硕);材料与化工(专硕);资源与环境(专硕);生物与医药(专硕);中药(专硕);工商管理(专硕);公共管理(专硕);图书情报(专硕);戏剧与影视(专硕);美术与书法(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公共管理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考古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史;数学;统计学;物理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中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科学技术史;戏剧与影视(专博)
转专业情况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前三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二分之一的在校2013级本科学生、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二分之一的在校2014级本科学生);
2.国家级、省级、校级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奖者,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相关学科论文者或有2名以上相关学科教授联名推荐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校内转专业: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及面向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录取的学生;
艺术类专业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者;
因学业问题留级者;
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