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2E
专业名称
法学
选科要求
不限
专业全称
法学
专业备注
暂无数据
专业类
法学类
专业层次
本科
学科门类
法学
是否新增
暂无数据
专业水平
暂无数据
本专业硕士点
暂无数据
学科评估
见下方卡片学科评估结果
保研率
0.101
全校硕士专业数
62
全校博士专业数
10
全校硕士专业
应用经济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机械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网络空间安全;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工商管理学;艺术学;临床医学(专硕);口腔医学(专硕);药学(专硕);金融(专硕);应用统计(专硕);国际商务(专硕);法律(专硕);社会工作(专硕);教育(专硕);体育(专硕);国际中文教育(专硕);应用心理(专硕);翻译(专硕);新闻与传播(专硕);电子信息(专硕);机械(专硕);材料与化工(专硕);土木水利(专硕);生物与医药(专硕);农业(专硕);兽医(专硕);林业(专硕);公共卫生(专硕);护理(专硕);工商管理(专硕);公共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图书情报(专硕);审计(专硕);音乐(专硕);美术与书法(专硕);设计(专硕)
全校博士专业
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农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土木水利(专博)
转专业情况
1.学校根据当年新生招生情况公布转出转入专业的人数,各专业转出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5%,转入比例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15%,转入转出学生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自治区关于转专业相关文件规定,理工类学生可转入文科类或文理兼收专业;文科生只能转入文科或文理兼收专业。
3.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学习;专业培养方案差距比较大的或特殊专业的学生,应编入转入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
4.按大类招生的学院,学生完成学科大类基础阶段学习任务后,根据学生自愿报名选专业和学业